2012年7月16日 星期一

黄仕平:毀壞公眾財物市政府應賠償



民主行動黨斗湖斯里丹絨區州議員黄仕平。
 

 


斯里丹絨區州議員黄仕平贊同人民公正黨斗湖區區部主席拿督江漢明大律師有關“當局有責任維護管轄範圍內公共設施安全”之言論。


江漢明日前在報章公开指出,斗湖市議會在沙賓都停工建筑地盤內建材倒塌壓毀市民車輛事件上有推卸不了的法律責任。江漢明當時指出,有關當局有責任維護管轄區範圍內的公共安全設施。


黄仕平指出,有關建筑材料倒下壓毀市民車輛的地点之廢弃建筑地盤,目前正由發展商向吉隆坡向法院提出上訴期間,虽然如此,但是有關建筑工程乃是不合法的,同时一早已被判決並有了定局,目前發展商上訴的是針對拆卸建筑工地的責任事宜。


“因此,身為地方政府的斗湖市議會實在有必要;也有責任拆除建筑地盤上有害公眾或市民生命或財产的設施或建材。”:黄仕平如此指出。


黄仕平補充表示:“況且有關該建筑地盤的合法性的官司已經结束,目前剩下來的是“拆卸”建筑地盤是属於何方的責任,以及由何方支付拆卸費用。”


目前,有關廢弃建筑地盤已被有關方面使用警戒線圍起來,不讓公眾停車或進入。黄仕平認為这是一种进步,但是同樣認為斗湖地方政府當局實在有必要認真看待該建筑物及建筑地盤對市民造成的潛在威脅。


黄仕平再指出:“而仅仅的使用警戒線圍起來是远远不足夠的,这对保障市民的生命和財产完全沒有任何作用。”


“況且有關廢弃的建筑物已經对市容造成了难於磨灭的破坏,尤其对不知就里的外地游客而言。”:黄仕平如此說。


黄仕平也指出,有關廢弃的建筑地盤已成了拿取廢鉄者的“宝库”,更別說癮君者或不法分子进入地盤吸毒或造案。


另外,對於日前有兩位車主的汽車因為停放在該处而遭到砸下的建筑材料壓毀的意外事件,黄仕平指出,有該車主如果欲向負責单位提出訴訟或索賠,可以聯络民主行动黨斗湖區部,他們有專人可以代為向有關當局提出索賠或採取法律行動以悍卫一名市民應有的基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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