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9日 星期二

陳泓縑指廿條款巫統團党各有表述



民主行動黨沙巴宣傳秘書陳泓縑針對國陣內部關於廿條款的爭議,巫統和團結黨各說各話對廿條款有效與否各自表述,發表指出民主行動黨認為,廿條款目前其實是名存實亡。

他指出,沙巴州議長兼沙巴巫統署理主席沙裡認為20條款逐漸納入馬來西亞協議及憲法中而已經無效,這可說是巫統的正統思維。

他說:「就算團結黨署理主席兼聯邦科技部長麥希姆認為,廿條款永久有效,但是其闡述內容卻正正證明了20條款中只有少過10項依舊具有相關性,自打嘴巴自相矛盾的結果,豈不同樣是反證了廿條款的名存實亡?」

陳泓縑今天發出一則文告中作出有關言論發表,並指出正如麥希姆所言,在原有的20條款中,涉及財政、語言、宗教及教育的條款,已經由州政府自願地上繳給聯邦政府。

他重申,因此沙巴巫統認為廿條款已經無效,可說道出了事實,在具體政治操作下,廿條款已經不復具有相關性。團結黨麥希姆無論怎麼自圓其說,什麼廿條款精神長存,說穿了都不過是修辭而已。

行動黨挑戰團結黨麥希姆,若是真心捍衛巫統不再重視的廿條款,不如義正嚴詞退出國陣,巫統已經明白說明,廿條款已經逾期作廢,同時質疑團結黨能夠在國陣內部挑戰巫統的權威。

「麥希姆反對沙裡之言論不過是為了掩飾自身不能捍衛廿條款的尷尬,行動黨也在此提醒沙裡和麥希姆,我們不是玩弄本土情緒的政黨,不是所有反對黨都將矛頭指向西馬人,以煽動排外情緒撈取選票。」他如此表示。

陳氏說:「相反的我們一直宣揚地方分權的概念,以界定州政府和聯邦政府相關的職權範疇來解決沙巴,以至所有其他州政府共同面對的財政汲取能力不足,凡事請教聯邦的問題。」

他解釋指地方分權,是在聯邦憲法架構下的政策構思,因此不會形成任何分離主義的風險,行動黨和民聯根本沒有退出聯邦之議程,國陣政客不需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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