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6日 星期二
陳泓縑質疑罪案數據
斯里丹絨區州議員陳泓縑
沙巴州警察總監拿督韓查泰益表示, 除了入屋爆竊案,其餘罪案皆有顯著減少跡象。但是人民卻沒辦法體會該數據的真實意義。普遍上,沙巴人民的感受是罪案率節節上升,治安日益敗壞。就以斗湖為例子,近來接二連三接發生茶室、戲院被打搶、搶車的案件,昨天就有網民在面子書上張貼關於一輛四驅車在發佳市區被偷盜的個案。罪案頻密發生不是印象,是真實!罪案有分「指數罪案」(Index Crime),以及「非指數罪案」(Non Index Crime)。指數罪案就是犯罪,它必須有足夠的規律和具有足夠的意義,才能作為犯罪的指數。而「非指數罪案」則是零星性質、以及不會如此頻密發生的案件,所以不必要列入罪案統計數據。
行動黨全國宣傳秘書兼靈北國會議員潘儉偉,去年就曾踢爆,全國而言,「政府辯稱街頭罪案近年來下降40%,而罪案指數也從2007年至2011年下跌25%。但是政府一直企圖隱瞞人民的是,非指數罪案在同一時期卻急劇上升了69%!」因此,我將會在來屆州議會提問,所謂沙巴罪案率下降的同時,是不是非指數罪案節節上升?
在這個罪案越來越嚴峻的時刻,我們有必要討論警察的工作內容和優先順序,確保把所有警力投入防範和打擊罪案。在討論警察的表現時,我們必須謹記,警察表現好壞、是否全力防範和打擊罪案,還是耗費寶貴的時間和人員維護執政黨的政治地位,最終的責任不在警察部隊,而在執政者身上。政府必須對警察的表現負起全責。
行動黨全國政治教育局主任兼居鑾國會議員劉鎮東曾說過,馬來西亞警察部隊最大的問題是投入「搞政治」的資源,遠遠大於防治罪案。警隊裡文職多於武職,只有14%是涉及防範罪案的部門,其他部門不是涉及物流管理就是文員太多。 在11萬名警員當中,只有9千餘人在刑事調查組,至於管理組則由5萬餘人,而政治部則由6千餘人。 雖然政治部人員比刑事調查組為少,但根據2010年的數據,政治部處理的投訴多出刑事調查組的三倍!
我本身曾體驗,政治部詢問我和助理的每天活動行程。我認為,警方與其花精力來理解在野黨議員的行程,倒不如花時間巡邏防範罪惡!希望區警區主任繼續嚴守崗位,在確保提高市民本身防範意識之餘,不論是適逢齋戒月期間又或者普通日子都能加強警員巡邏活動,隨時打擊犯罪活動。至於那些已經建好的警亭,在設立後,應該加派警員駐守,對市民除了是定心丸外,也能對欲犯案者起到恐嚇的作用。加上如果警亭有警員駐守的話,在案件發生時也能第一時間給予最快的支援,對警方降低犯罪率絕對是有利而無害的。
長期的目標,則是落實2005年皇委會建議成立獨立警察投訴與行為失檢委員會(IPCMC),關注警察失責的問題。 警察部隊三項最關鍵的改革是,一、把防治罪案當作警隊的最重要任務,通過重新調配人員來達到減少罪案的目標;二、反貪反腐;三、與人權價值和標準接軌。 內政部長查希應該立即停止濫用警察部隊「搞政治」,而應全面重新調配警隊的人員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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