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1日 星期五

黃仕平:保安毆病患家屬醫院需負責


州議員黃仕平招開記者會表示留師要起訴醫院。

「醫院保安人員打傷公眾事件,院方是聘請保安員之僱主,要負上絕對的責任,
並確保下一次不再發生。」

「民主行動黨將不分種族一視同仁站在公眾的一方,協助公眾解決問題。」斯里
丹絨區州議員占美黃仕平今天在一項記者招待會上如此說。

醫院聘請保安員是保護公眾的安全,並不是傷害公眾,醫院是人民出錢起的,人
民才是老板,現在情況反過來,保安員打老板,成何體統。不好的保安公司應中
斷合約。

凌志康〔廿八歲〕當時因為眼睜睜的看著母親受苦,沒有醫務人員救護不治,傷
痛情緒高昂是正常的,保安人員聽到吵鬧聲音應該作和事佬化解爭吵,給予凌氏
安慰,使他情緒冷靜下來,不是參入事情中使之鬧得更大。

無論如何,他認為這是醫院的責任,聘請保安員是他們的問題,院方一定要聘請
好的保安,民眾才受到保障,現在的保安表現如何?

黃仕平說,此事件委任律師寫信給醫院,衛生部長及沙巴醫藥總監,要求院方對
這件事情解釋,部長更應親自調查此事,律師也將確保警方根據程序進行詳細及
公平調查,還兩方面一個公道,他說此事責任,就如一間公司的司機開車撞死了
人,僱主需承擔責任一般。

「若查實是院方的錯就應該道歉賠償及確保往後不要如此對待公眾。」

他再說,馬來西亞保安公司總會條規例明,保安棍是一種武器,只可以用之打敵
人的腰身以下,但是該名保安員卻用棍打了劉莉芳〔廿六〕腹部,看來他們也許
是訓練不足,非專業人士。

「若她懷有身孕,很可能影響胎兒。」:他說。

「若確實是院方錯誤我們將提控醫院。」

本月五日凌氏到醫院探望急救中的母親,因為眼見母親在沒有大醫生的護理下去
世,接受不了醫院方面的怠慢殘忍的事實,他非常不高興對醫院護理人員埋怨及
發出不滿高辭,被保安人員毆打。

今天在招待會上,凌氏重申他沒有打保安員,當時他因為擔心未婚妻被打因而阻
止保安員,他抱住保安員結果保安員咬他的手臂,未婚妻見倆人抱在一起就用手
袋打保安員,希望他能放過未婚夫,當時未婚妻與保人員在混亂中一起倒地,也
許就是因為如此保安員頭部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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