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民主行動黨主席黃仕平。
沙巴民主行動黨主席黃仕平今天發表文告指出,沙巴州政府在1990-2010年間共批出92萬公頃的面積,約144,428個土地給個人或公司組織擁有。
黃仕平也是斯裡丹絨州議員,他是接獲首長慕沙阿曼在州議會的有關書面回答。根據土地測量局指出,該局援引憲法第88條文的《沙巴土地法令》回答黃氏,有關土地被分為五種類別,分別是城鎮租憑、國家租憑、臨時租憑、原住民保留地以及註冊區域地。
他將進一步要求首長出示更為詳細的資料,以讓人民知道到底92萬公頃的土地有多少巴仙或公頃的土地是保留給原住民。他表示,這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原住民的土地權利逐漸被大企業和官商勾結的政府慢慢侵蝕,因此他希望政府能夠對此給予人民一個交代。根據該書面回答報告,在全州24個省,土地批出最大面積的是京那巴登岸(21萬公頃),接著是比魯蘭(17萬公頃),第三是斗湖(10萬7千公頃)。但是土地擁有者最多的卻是亞庇,共有1萬5千個單位擁有土地,但面積大約只有7000公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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