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利發視察斗湖河下游時攝。
斗湖河防洪計劃在政府第十個計劃下的第二滾動計劃不被批准,這意味著團結黨西裡丹絨人民發展領袖洪連輝所發起的斗湖河簽名運動根本無效。
民主行動黨西裡丹絨區州議員黃仕平特別助理陳利發也敦促洪連輝不要再用實是而非的言論來悍衛本身的過失,例如西裡丹絨區州議員黃仕平非執政黨而是反對黨不易爭取發展等。
他也在此提醒洪連輝,斗湖國會選區尚有至少二位巫統州議員,加上他老闆為本州基本設施發展部長丹斯裡百林,如果他的簽名有效就應即刻批准此項目,這再次證明團結黨當家不當權。
根據西裡丹絨區州議員黃仕平在州議會上詢問本州副首長兼農業暨食品工業部長,有關耗資二億的斗湖河防洪計劃是否在第十大馬計劃之第二滾動項目上批准,斗湖排水計劃又有什麼計劃時獲得以下回答。
所獲回答為政府在斗湖河防洪計劃第十大馬計劃內的第二項滾動項目(RP2,2012-2013)不能批准,因此,水利灌溉局在大馬第十計劃之第三項滾動項目(RP3,2013-2014)將再次提呈並等待政府當局的批准。
在第二項滾動項目內鬥湖市區排水系統將在亞拔士路三哩接駁排水系統工程,此工程才開始探討,預料在2012年8月開始而在2013年完工。
部門也透過水利灌溉局時常致力推行斗湖市區受水患威脅地點的基本排水系統。
再者,政府也時常關注市區水患問題並已批准四百萬推行挖掘甘邦巴西布迪河下游,斗湖分流在斗湖河防洪計劃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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