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4日 星期日

黄仕平吁移民廳改善服務


黃仕平州議員與張太會見斗湖移民廳副總監哈瑪雅迪瑪沙時攝。


佣人返鄉奔喪未回,僱主欲辦理手續聘請新佣人不但要付還新的佣人按金還面對因舊佣人未回的罰款。民主行動黨將針對此不公政策致函斗湖移民廳要求改善。

民主行動黨西里丹絨區州議員黃仕平今日接獲一名張太投訴上述事宜而拜會斗湖副移民局總監哈瑪雅迪瑪沙時作上述披露。

據張太投訴,其一名佣人由於日前家人去世而她為寫請假信函讓她回鄉奔喪,由於至今佣人未回而欲聘請新佣人卻被移民廳告知要向警局報案指舊佣人未回并罰款二百五十令吉才能聘請新佣人。

她對於不公平政策表示氣憤要求斗湖移民廳官員就此不公政策向上反映。

她說,當她詢問移民廳官員指為何有這種政策,責任不在她,況且其佣人已拿了護照返鄉而移民廳電腦也顯示該佣人確已出國回鄉,為何要處罰她而對方回答表示這是政策。

據張太表示,她有一位朋友擔保一名工人才二天便失蹤,她付了一千八百令吉做護照工作准證并問移民廳是否可以換人,對方表示不行而白白損失一千八百令吉。

黃仕平州議員表示,上述這種政策使經濟停滯不前,大多數老板由於面對這種政策寧可冒險不登記,由於申請准證二年還未來,問他們又說這是政策,永遠無答案。

他說,這是什麼條例,電腦顯示其佣人已返鄉,責任根本不在她,為何要罰款?

他相信有許多人因此被罰款而還冤枉錢,若有同樣遭遇受促聯絡他們以便收集更多記錄向他們反映。

他說,這種不利民政策,希望市民屆時可憑手中一票來改朝換代才能改變政策。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