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日 星期四

陳泓縑發表土著習俗地被剝削見解


陳泓縑

土著習俗地權益日益被剝削。

行動黨沙巴宣傳秘書陳泓縑今針對土地習俗地課題作披述。

他解釋,關於沙巴是否是全國最窮的一州,無論根據世界銀行的報告,還是其他的我國官方報告,都已經很肯定這一點。根據首相署數據, 到2011年3月27日為止,沙巴和砂拉越的貧窮統計數據如下:沙巴有28,657 名,砂拉越則有21,899名;在赤貧的土著居民中,沙巴有2,544 名,砂拉越則有1,113名。沙巴貧窮問題的焦點,是僅佔全國人口10%的沙巴為什麼佔了全國40%的貧窮人士。擁有土地的土著怎麼會貧窮?這就將土著貧窮的問題,牽連去土著習俗地課題。

先瞭解一下所謂土地習俗地課題有多嚴重:從2002年至2011年期間,人權委員會接獲1098宗有關半島、沙巴和砂拉越原住民習俗地的投訴。其中229宗來自砂拉越,而沙巴則高達824宗。

目前,沙巴州共有2萬4592公頃土地頒布為原住民習俗地。在沙巴,這些年來的土著習俗地問題,多半牽涉到這些土著習俗地「忽然」被頒布為森林保留地,從而土著不能進入自己祖先留下來的土地,被被控告侵犯森林保留區,棲身地被燒及農作物被摧毀等事故。說起來,這全拜全球性的原物料/大宗商品價格日益高漲所賜,棕油種植成為有利可圖的事業。那些擁有可耕作土地的土著,遂被人盯上打主意。反正頒布土地為何種性質(耕地或森林保留區)都是州政府的權力範圍,有許多土著習俗地「一時」變成森林保留地,又「一時」被頒布為農耕地然後被州政府賣予政府相關公司或私人企業,試問這符合正義嗎?

由於土著習俗地被侵佔的問題日益嚴重,聯邦政府遂宣佈撥款二千萬令吉名為沙砂二州進行土著習俗地測量工程。之後這些土地將被頒布為兩州土地法令之下的社區保留地(Communal Reserved Land)。所謂的社區保留地,是州政府最新解決土著習俗地爭議的措施。簡單地說,就是「通過發出共同地契給人民,以便可協助消除貧窮並發出分紅以及提供就業和商業機會。」為何要「社區共同地契」,根據官方解釋,是確保土著土地擁有權能代代相傳,以維護「土著習俗權」。

然而,這樣的「社區共同地契」,到底有沒有真正惠及土著習俗地的地主?一來,相關的地契並不是清楚地註冊在地主個別的名下,地主只是登記為整塊社區保留地的一群地主而已。二來,這些社區保留地通常會撥給大公司, 這些大公司獲得授權進行土著習俗地的發展。換言之,真正掌權者是發展者,不是地主。就算擁有土著習俗地的土著,也不等於「不貧窮」。

沙巴土著目前的困境,是雙重性質的。在城市地區,他們是相對處在較低社經地位的人士,在鄉區,他們得面對州政府和大企業官商勾結夾攻他們原有的土地。在廣義的土著範疇,沙巴土著同時需要面對來自半島的馬來人在政府公職上的競爭,沙巴20條款的婆羅洲化條款不敵公職日益聯邦化的趨勢;在非技術勞工的競爭方面,沙巴土著得面對非法移民「新土著」的競爭。沙巴土著現在的處境,不再是知識界浪漫的想像——他們要固守土地不要都市化,他們要打獵不要種棕油;而是在埋身肉搏的日常生活中,如何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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