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0日 星期二

黄仕平議會提詢爪拉末區非法伐木


民主行動黨斯里丹絨區州議員黃仕平。


爪拉末區所發生並不是非法伐木而是在森林保護區觸犯執照的條例,無論如何,他們已採取行動。

民主行動黨西裡丹絨區州議員黃仕平就提詢本州首長拿督斯裡慕沙州政府是否覺醒非法伐木在爪拉末發生時得到上述答覆。

除此之外,他也提詢州政付是否覺醒出口號碼重複使用而逃稅。

有關回答表示,州政府其實已覺醒關於爪拉末區非法伐木的投報。他要在此解釋所發生其實並非非法伐木而是觸犯執照條例,他們已就此事採取行動。

有關出口號碼重複使用從而逃稅乃不確實,此事不曾發生也不可能發生在以下原因。
(一)木桐出口透過由稅關局出示的報表,表格上編號並已記錄及存檔在電腦連線。
(二)完整的ED表格將由出口商呈森林部以繳付稅收。
(三)在文件審核後,文件將呈執勤檢查官在出口木塘檢查十巴仙木桐,官員事後簽名矛木桐出口報表。
(四)出口商其後將此核准文件至森林部出口電腦文員。
(五)電腦文員將記錄表格上資料繼而簽名,若出口號碼重複使用,電腦自動拒絕上述出口號碼。
(六)表格也將由經濟、工業及統計部主任重新核准。
(七)上述程序妥當後,森林部官員將在表格簽名。
(八)由森林部官員簽准的出口文件將呈MTIB檢查續而退回給稅關局從而進行出口。
(九)裝載木桐進船由森林部職員執勤於船上廿四小時監督,有鋻於此,不會發生虧損或可能發生出口號碼重複使用以逃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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